1.物流园区的经营管理
根据国外几十年物流园区的开发、管理经验,物流园区的建设主要是由政府发起(或独立,或与企业合作),并积极参与到土地开发、规划、投资以及政策制定等环节。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法国、荷兰以及德国等众多国家均采取该模式,并最终通过建立一个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第三方公司来运营、管理和协调,推动物流园区的持续发展。
中国物流园区的开发方式主要划分为政府规划、工业地产商主导模式,政府规划、企业主导模式以及政府政策支持、主体企业引导模式等三种形式。
在中国物流园区的开发建设过程中,投资建设主体呈现多元化的趋势,既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也有外商投资企业;建设资金来源既有自有资金也有银行贷款。调查数据显示,民营及民营控股企业参与投资建设的物流园区数量最多,其次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出资建设的物流园区。另外,部分物流园区有外资参与投资建设。
在上述三种模式中,前两种模式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模式,政府在园区建设中始终起着关键作用,往往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门的园区经营管理公司或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运作,在一些园区的股东结构上国有资产往往占有很大比例。第三种模式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模式,由市场自发形成、企业自行发起成立。但是,无论哪种模式,政府的各种政策支持都是非常重要的。无论哪种开发方式,物流园区都要成立经营管理公司来进行运营和日常管理。
经营管理公司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股东的要求,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负责物流园区的运营和日常管理,做好客户服务工作,确保股东的资产投入增值和保值。其主要职责包括:
(1)物流园区从筹建到运营全过程的总体管理,包括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
(2)物流园区网络平台的设计、搭建与管理。提供园区内部网络平台的建设、园区之间的网络链接以及信息系统开发;
(3)物流园区的招商引资,开展物流园区的营销、推广工作,组织博览会、广告宣传,制作宣传册、客户杂志以吸引企业投融资和客户入驻;
(4)政府部门、物流园区以及园区入驻企业之间的各种关系的沟通和协调;
(5)相关企业、院校及研究机构等各类人员的培训、实习与进修;
(6)特殊商品的安全监管(如化学品、药品以及危险品等);
(7)为入驻园区的企业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日常服务,包括业务管理、客户接待、投诉反馈等。
2.物流园区的信息化
物流园区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物流信息化建设。最近几十年涌现出来的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以及电子商务技术等,为现代物流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为完善物流系统,减少物流信息的传递层次和流程,提高物流信息利用程度和利用率,引导物流系统的正常运行,中国大多数物流园区把物流过程的信息化作为物流系统运行中的一个基本生产要素看待。通过物流园区的信息化,力求以最短的流程、最快的速度、最小的费用、传输高质量的信息,完善物流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行业整体效益以及社会经济效益。
在中国已运营的物流园区中,绝大部分将物流系统信息化作为园区建设的重点之一,包括对物流信息的收集、加工、传递、存储、处理、发布、优化等一系列作业过程的规划与设计以及系统的运行。通常,物流园区信息化平台包括以下四个子平台,如图1-3所示。
(1)园区管理信息化。园区管理信息化是指园区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园区管理信息化是物流园区管理的基础,涉及园区日常管理与运营,是物流活动得以高效率实现的基础,同时也是物流园区整体管理水平的体现。
(2)客户管理信息化。客户管理信息化是指园区的客户进行商贸交易的信息化,涉及交易订单管理、货物查询与跟踪以及财务结算等功能。
(3)交易管理信息化。交易管理信息化是指物流企业和客户之间业务往来和交易的信息化。交易管理信息化是整个物流园区信息化的核心,完成EDI数据交换、供需信息查询以及相应的交易单据处理,是物流园区现代化和信息化的标志,只有实现了交易管理信息化才能充分发挥物流园区的综合优势。
(4)物流企业信息化。物流企业信息化是指园区内的物流企业内部管理的信息化,涉及物流企业仓储、加工以及配送等基本功能的信息化。物流企业信息化是园区物流企业管理现代化、物流信息共享和物流交易信息化的基础,只有实现了物流企业信息化才能实施交易管理信息化。
以上四个子平台,其应用对象有所不同。园区管理信息化子平台是园区经营管理公司内部业务(办公)系统,主要满足其自身业务经营管理的需要。物流企业信息化、客户管理信息化、交易管理信息化三个子平台主要是提供给入驻企业使用的,往往是采用ASP(应用服务提供商)服务模式。即由园区经营管理公司建设物流信息平台,而入驻企业以租用方式应用相关的系统模块进行业务管理。
图1-3物流园区信息平台组成及功能模块
案例:上海5家重点园区的信息化建设
物流不是传统的运输行业,是建立在高度信息化的基础上的。现代物流与传统物流最大的区别就是以各种信息技术为核心,应用数据采集系统、电子商务、电子数据交换、仓库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信息技术实现物流单体数字化、物流过程信息化、物流网络数据化、物流中心管理数字化,最终促使物流与信息流融为一体。上海化学工业区物流产业园、上海临港物流园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上海国际钢铁服务业中心、上海西北综合物流园区等5家园区(基地)对信息化的建设都投入了极大的热情。
5家园区(基地)全部建有信息系统,开发经费从100万元至1500万元不等。入驻企业对园区信息化的需求主要表现在:首先必须有互联网的接入、行业公共信息的发布、电子商务类的服务及咨询服务等;其次是办公自动化的系统平台、EDI报关等;最后为车货配载信息服务、物流软件租用服务及定位跟踪服务。
3.物流园区的客户开发
在取得政府优惠政策支持的情况下,物流园区加强入驻企业的客户开发工作是至关重要的。物流企业是物流园区的活动主体,物流企业的入驻是衡量一个园区运营状态好坏的重要指标。而物流园区的建设目的就是要通过良好的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园区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在中国物流园区的建设规划过程中,如何做好客户开发工作、吸引企业入驻、保持园区活力一直是物流园区建设开发和运营的重中之重。
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企业客户,物流园区会综合运用政府提供的各种相关优惠政策,切实考虑入驻企业在市场需求、资金、员工等多方面的实际问题,制定相关便利政策。常见的具体措施如下:
(1)积极协助入驻企业做好市场需求分析,为企业提供强大的信息系统平台挖掘潜在客户信息;
(2)对国家扶持和鼓励发展的物流企业给予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3)对新入驻的企业给予首年免收所得税;
(4)对公益性物流信息项目,经信息办审批,给予补贴;
(5)改善通关环境,对在物流园区内设置的物流企业实行“一次报关、一次验单、一次查验”,简化手续,加快办理速度;
(6)对园区内需要工商、税务、海关检查注册、审批的企业,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7)为入驻企业提供方便的交通设施,方便企业职工出行;
(8)为入驻企业提供配套的生活、娱乐、教育、培训等设施和服务,解除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
从目前中国物流园区实际运营情况看,物流园区的服务能力、服务意识对园区吸引企业入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服务质量高、园区品牌好、交易条件好以及租金便宜的物流园区对企业入驻具有很强的吸引力。相反,一些不具规模、交通不便、配套设施太差、租金太贵以及管理水平落后的物流园区往往出现高闲置率的问题。
案例:北京空港物流园区优惠政策
北京空港物流园区以航空物流、第三方物流、新业态物流、流通型加工企业、物流信息与咨询、物流技术支持与培训为产业导向,为入驻企业提供如下优惠政策:
Ø 对使用先进物流技术的入区企业,在土地出让价格上予以10-15%优惠
Ø 入区企业享受特殊扶持和奖励政策,半费连通宽带接口和电信资费优惠政策
Ø 入区企业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及子女入托、普教入学优惠政策
Ø 园区还制定了委托招商代理人、项目中介人的奖励政策。对于在园区投资的企业,园区协办工商注册手续
Ø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按企业上缴所得税区财政留成部分50%的额度,由区财政预算安排给予扶持和奖励
Ø 注册资本在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入区企业,在享受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优惠政策的同时,按企业上缴所得税区财政留成部分50%的额度,由区财政预算安排给予5年的扶持和奖励
Ø 进入工业区的科研开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自经营年度起,三年内每年按企业上缴增值税区财政留成部分的30%的同等额度,由区财政预算安排给予扶持和奖励
4.物流园区的赢利模式
赢利模式主要指收入来源及利润形成途径,是物流园区生存发展的基础。根据国外物流园区的发展经验,物流园区投资回收期大约在15年左右,其主要原因是物流园区项目投资大、社会公益性特征明显、投资回报慢。由于投资主体的不同(有的以政府为主,有的以企业为主),以及物流园区功能定位不同,各园区投资者有着不同的利益要求。
日本“物流团地”的赢利模式主要来自于:地价升值和低廉的仓库租金。集资企业租用仓库的租金低于市场价格,并可按市场价格给其他企业,政府对已确定的物流园区积极加快交通设施的配套建设,以促进其他企业入驻园区,从而使园区投资者得到回报。德国“货运村”的赢利模式主要来自于出租收入和服务费。政府将货运中心的场地向运输企业或与运输有关的企业出租,承租企业则依据自身的经营需要建设相应的库房、堆场、车间、配备相关的机械设备和附属设施并交纳相关费用,同时提供良好的公共设施和优良的服务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中国物流园区的效益体现在:政府主要通过经济总量增加、税收增加、就业扩大等来取得经济与社会效益;开发商通过园区土地增值、物业增值、土地与物业转让或出租收入、配套服务等来取得经济效益;入驻企业通过规模化的交易收入、仓储收入、配送收入、信息中介收入、加工收入或者较低的运营成本等来取得经济效益。
从赢利方式来看,作为物流园区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其赢利模式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如图1-4所示。
(1)土地增值收入。对于园区所有者与经营者来说,均将从土地增值中获取巨大收益。所有者(即投资者)从政府手中以低价购得土地,等完成初期基础设施建设后,地价将会有一定的升值,而到物流园区正式运营后,还将大幅上涨。对于经营者(即物流运营商)来说,土地的增值将能提高其土地、仓库、房屋等出租收入。
(2)出租/租赁收入。园区所有者与经营者按一定比例获得出租/租赁收入,主要包括仓库租赁费用、设备租赁费用、房屋租赁费用、停车场收费等;
(3)服务收入。主要包括信息服务、培训服务、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咨询服务等。
目前,中国物流园区的赢利模式中主要收入来源首先是库房/货场租金;其次是办公楼租金、配套设施租金/管理费和物业管理费;然后是所属物流企业、增值服务费、设备租金、等土地升值后出租或出售、税收优惠以及国家拨款获得的收益等。由此不难看出,传统的基于出租/租赁的园区赢利模式在中国还占主导地位。根据国内外运营良好的物流园区经验来看,传统的出租/租赁赢利模式已经逐渐被服务收入,特别是基于信息、咨询的增值服务所替代。就国际发展趋势来看,基于信息、咨询的增值服务最具增长潜力,在园区赢利收入总量中将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这给中国的物流园区运营者以很好的启示。
图1-4物流园区赢利模式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