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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第6次全国物流园区交流研讨会纪要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6日13:30

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主办的“第6次全国物流园区交流研讨会暨第16次中国物流专家(振兴东北物流发展)论坛”,于2008年7月25—26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行。现将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一、会议概况
本次论坛是在纪念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引进物流概念30年暨物流园区建设发展10年这一背景下召开的重要会议。会议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物流学会会长何黎明同志主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陆江同志,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姜明同志,黑龙江省交通厅纪检组长王野同志先后致辞。来自“全国物流园区(基地、中心)协作联盟”成员单位,各地物流工作主管部门,经营管理机构,投资、咨询、教学、研究单位,有关物流企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物流园区和企业,相关院校和媒体的代表近50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邀请了国家有关部门领导介绍物流相关规划与政策。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副司长耿书海同志在大会介绍了“全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基本框架,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司副司长吕伟红同志介绍了我国“保税物流”的现状与政策,交通运输部公路司运政处副处长陈加根同志作了我国“公路主枢纽”建设的有关情况与政策介绍。
会议通报和总结了近年来我国物流园区发展的情况和经验。西安交通大学教授、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冯耕中同志代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发布了“第二次全国物流园区(基地)调查报告(讨论稿)”。深圳市安必行物流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兴富同志作了“我国物流园区规划问题及解决方案”的专题演讲。浙江传化公路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空港物流基地开发中心、上海外高桥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和上海西北综合物流园区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主持了公路港、航空港、保税物流和综合物流等专题论坛,与会代表自主选择感兴趣的话题参与了研讨和交流。
会议达成了多项交流合作意向。大庆油田物资集团、淮南矿业物资公司、上海西北综合物流园区、哈尔滨龙运物流园区、四川省遂宁市西部工业物流金家物流园、太原钢运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祥云物流创业园等七家物流园区(企业)分别在现场签署了项目合作协议书。在本次会议套开的振兴东北物流发展论坛上,由沈阳、大连、长春和哈尔滨市政府物流工作牵头部门发起,33个城市参加的东北地区城市物流联盟宣告成立。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从2003年以来,每年组织召开同类型会议。与往届相比,本次会议参加人数较多,规格较高,内容丰富,形式方面也有改进和创新,获得了参会代表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许多代表表示将会继续参加此类活动,一些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和园区企业提出了申办明年会议的意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交通厅、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哈尔滨市物流协会等单位,对会议成功举办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关于《第二次全国物流园区(基地)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是继两年前国家发改委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首次调查后又一次全国性的物流园区调查。其目的,一是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为物流园区健康发展创造适宜的政策环境;二是为联盟成员单位提供更多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和合作信息。调查采取网上调查、问卷调查、材料提供、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形成了《第二次全国物流园区(基地)调查报告》(讨论稿)(以下简称《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收集到全国范围475家物流园区的资料,回收问卷111份,其中有效问卷103份。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现有物流园区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经济区(20.4%)、南部沿海经济区(20.2%)、北部沿海经济区(14.1%)、西南经济区(11.8%)、东北经济区(10.1%)、黄河中游经济区(9.9%)、长江中游经济区(9.1%)和西北经济区(4.4%)。从物流园区建设状态看:已经运营的122个,占25.7%;在建的219个,占46.1%;规划中的134个,占28.2%。从园区类型看,综合服务型占75%,货运服务型占18%,生产服务型占3%,商贸服务型占2%。从开发方式看,政府规划、企业主导开发的占60.8%,政府规划、工业地产商主导开发的占24.2%,企业自主开发的占15%。从单个物流园区的投资强度看,1-10亿元的占53.8%,10-20亿元的占17.3 %,20-30亿元的占11.6%,30亿元以上的占10.2%,1亿元以下的占7.1%。从单个物流园区的占地面积看,0.1-1平方公里的占54.3%, 1-2平方公里的占15%,5-10平方公里的占11.2%,2-3平方公里的占6.6%,3-5平方公里的占6.6%,10平方公里以上的占6.3%。
《调查报告》对我国物流园区发展的基本评价是:第一、总量大,地域差别明显。东部、南部以及北部三大沿海经济区的物流园区总量为260个,占全国总量的54.7%。而且,运营效果相对较好的物流园区主要集中在三大沿海经济区域。第二、运营的部分物流园区正在产生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是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升物流业的服务水平;二是有利于土地资源的集约化使用,减轻道路、环境和能源的压力;三是有利于政府部门管理物流市场、提升服务水平;四是有利于促进区域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第三、各级政府推动物流园区建设,形成了政府主导发展的局面。
《调查报告》对政府部门和物流园区建设和运营者分别提出如下建议。面向政府部门的若干建议:一是加强全国性的物流园区总体规划与布局研究;二是选择重点项目大力扶持,实现示范引导作用;三是加强科学评价和管理,促进物流园区规范发展;四是制定相关政策,着力解决物流园区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五是设立物流园区协调工作机制,组织落实相关政策。面向园区建设和运营者的若干建议:战略定位要准确;战略措施要得当;经营意识是关键。
三、论坛出现的主要观点:
(一)要充分肯定我国物流园区发展的基本方向。物流园区(基地)是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中产生的新型业态,近10年来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物流基础设施整合,建设大型物流枢纽,发展区域性物流中心”。在已经制定物流发展规划的省市区和经济中心城市,都提出了物流园区建设的规划。根据最近的调查,我国物流园区(基地)已经发展到475个。出现了货运服务、生产服务、商贸服务和综合服务等多种类型,形成了不同物流需求与多种服务方式有机对接的平台。一些已经投入运营的物流园区,在提高物流的组织化水平和集约化程度,转变物流运作模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在发展过程中也有定位不准、规划不明、经营不善、管理不力,甚至盲目发展、重复建设的问题。但总体上来看,发展的方向应该肯定。我们要全面总结和认真研究近10年来物流园区建设发展的基本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明确思路与重点,实行分类指导。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
(二)要加强物流园区建设的统筹规划。当前,我国物流园区规划建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脱离当地经济发展和物流需求实际,规划贪大求全;受制于行政区划,经济区域内有重复建设的倾向;物流园区规划与城市总体布局规划相脱节,园区建设长期停留在“纸面”上无法“落地”;规划定位不准,给以后的招商运营带来困难等等。物流园区是带有公共性质的基础设施,是城市整体功能的组成部分,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具有跨行业、跨地区、多功能、多层次的属性。而且,占地规模大、辐射面积广,投资强度高、回收周期长,带动作用强、盈利能力低,一旦规划失误,将会带来很难挽回的巨大损失。
鉴于物流园区的这些客观属性,政府应该加强统筹规划。达到一定规模的物流园区规划审批权限,应上收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涉及经济区域或全国性大型物流枢纽的园区建设规划,应由国家发改委组织论证和审批。物流园区规划要认真做好开发环境与市场分析,明确发展战略定位;要根据市场需求和战略定位,明确项目布局和建设规模;要按照城市功能建设需要,把物流园区布局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体系;要根据既有物流基础设施的功能布局,整合利用既有资源;要按照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打破行政区划,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建设。
(三)要研究制定支持物流园区发展的政策。就目前情况看,物流园区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政策性瓶颈集中在土地、税收和投融资等方面。应该针对物流园区的社会公共服务属性,研究建立有别于工业地产的土地使用、管理制度,把物流园区用地纳入土地使用规划,并降低相关税费。要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开发建设物流园区(基地、中心)。将符合国家要求的重点物流园区列为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和中央国债贴息资金项目计划,在财政税收、国债申请、银行贷款、贷款贴息、企业发债、信息平台建设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物流园区和入驻企业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等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进口设备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应该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物流园区和入驻企业的发展。对园区内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及示范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和补助。此外,对于物流园区和入驻企业要提供在城区行驶、停靠和装卸货物的便利;对入驻企业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多轴重载车辆、厢式货车、特种车辆等给予相关费用优惠政策;对物流园区和入驻企业的进出口货物逐步实施“预申报、预归类、预审价、多点报关、口岸放行”的便捷通关模式;海关、检验检疫实施“门到门验放”等便利通关措施;取消向物流企业收取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收费项目,努力创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要依据经济圈和交通圈发展公路港物流。公路港物流依托公路交通枢纽,形成货运节点,是集管理服务、信息交易、停车、仓储、配送、零担快运、配套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性运营平台。公路港物流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物流需求是公路建港的基本条件,不能够单纯依赖地理和空间因素;制定标准,建立准入机制,筛选合格的主体承担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任务;科学规划公路港建设,提升综合物流体系效率。要立足于经济圈和交通圈两个基本条件,在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地区应严格控制规划建设物流园区;物流平台规划一定要与基本的城市规划、产业规划、交通网络规划统筹考虑。
(五)规划建设综合物流园区要防止观念上的陈旧和行动上的盲目。政府有关部门对于综合物流园区建设新的热潮,不仅要支持鼓励,也要积极引导。一是在理论上要清醒。物流网络编织中的节点建设,必须要有理论的指导,包括:系统管理的理论、经济区位的理论、哲学的理论等。二是在理念上要更新。要树立物流园区是网络运作、服务窗口、整合平台、市场载体、物流超市、利益共同体的理念。三是行动上要科学。物流节点应该有不同模式,不同要求,不同规模;物流园区的规划建设要循序渐进;物流节点的建设要融入产业发展,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要走专业化、社会化、本土化的道路。
(六)航空物流发展平台要推动航空产业链建设。空港物流发展要依托枢纽机场,按照“共同规划、共同投资、共同建设、共同经营、共享收益”的五共同原则进行战略合作,建设航空货运大通关基地,实现与机场的“无缝对接”。将航空物流所涉及的航空货站、二级监管库、快件中心、保税物流中心统一规划,集中围网,实现口岸物流与保税物流的有机统一。随着海关保税物流监管体系的不断改革,空港物流基地将逐步实现(保税)区(空)港联动,下一步将与相邻的出口加工区实现空间、政策与功能的对接和拓展,为建设政策更丰富、功能更完善、开放程度更高的综合保税区提供发展平台,打造布局更加科学、效益进一步放大的临空产业链。
(七)具有全面保税功能的大型综合性“海关保税监管区域” 是保税物流发展的方向。随着国内物流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供应链管理思想的深入应用,国际航运、跨国采购、第三方物流企业迫切需要一个能够连接国内、国际市场并有自由港特征的保税物流园区,以实施国际中转、国际采购、进口配送和转口贸易等四大功能。保税物流的发展方向是区域整合,通过推进保税监管区域、场所政策整合、功能叠加,推动保税物流与保税加工同步发展。“区域整合”的目标是通过对现有各类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进行政策叠加和功能整合,使其基本具备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两大功能并实施统一的配套政策和管理措施,形成既监管到位又服务到位的综合型海关保税监管区。“区域整合”的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功能的整合;二是政策的整合;三是法规的整合;四是监管模式的整合;五是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整合。“区域整合”在步骤上拟采取“两步走”的方式。第一步是在现有基础上,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分情况进行 “局部整合”。第二步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功能、政策、监管模式和管理资源等进行全面整合,形成与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相仿、具有全面保税功能的大型综合性“海关保税监管区域”。
(八)振兴东北物流发展面临良好机遇。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目前经济发展的重型结构没有根本改变,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2007年,东北地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占该地区生产总值36.2%,低于全国40.1%的平均水平。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在东北地区更加艰巨。在东北振兴的大背景下,作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行业,东北物流业面临广阔前景和无限商机。按照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的要求,制造业物流将得到快速发展,将有利于加快东北地区支柱产业链条的形成。顺应物流服务专业化发展的趋势,物流企业加快与市场需求对接,加强现代物流增值服务模式的推广和应用。区域物流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必将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新型工业化的发展。进出口贸易量增长,促进口岸物流加快发展。要把东北区域物流业的发展作为东北开放型经济,特别是东北亚经济圈的重要一环,积极应对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的机遇和挑战。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研究建立符合区域物流发展的产业政策体系,为现代物流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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