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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印《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园区专业委员会会员名录》暨收取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日17:20

物联专园字〔20161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园区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园区专业委员会会员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自2014年8月印发以来,在业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受到会员单位普遍好评,达到了预期效果。

两年来,又有一批新的会员单位加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园区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原有会员单位也有变化。为及时宣传展示会员单位形象和风采,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会员单位、园区之间互联互通和对外招商,专委会决定编印新版《名录》(2016)。为保证专委会新一年各项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会费收交工作同时启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录》编印工作
(一)征集范围
专委会会员单位。
(二)征集内容
能够反映物流园区企业的概况介绍(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服务能力、运营效率、社会贡献及行业影响等),语言要求平实、准确。
所选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唯一、最大等用语。
(三)格式要求
1.版式:电子版PDF格式。
2.成品尺寸:216*291;版心180*240。
3.底色:C15.M0.YO.K0
4.标题:置于文件上方,占位高度50mm。
左上方以黑色二号黑体注明本单位在专委会为中物联物流园区专委会副主任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
其余位置注明单位全称及标识(LOGO),字体不限,字号建议为小初。
5.正文格式由各单位自行设计,图片像素要求300dpi以上。
(四)页码分配
专委会副主任单位刊登2个页码,常务理事及以下单位刊登1个页码。
(五)费用
1.已交纳2016年会费的专委会会员,在规定的页码范围内,不另收取费用。
2.会员单位如需增加页码,或占用封二、封三特殊版面,另行收费。
3.每一会员单位赠送一本,如需加印,另行收费。
(六)提交方法
请各会员单位指定专人,于4月底前按照以上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CFLPYQ@vip.163.com,并与陈凯(18811446270)确认。
二、关于会费收取工作
(一)主要服务内容
1.参与全国物流园区竞争力综合评价暨优秀物流园区评选;
2.参与全国物流园区调查工作,分享调查成果;
3.参与相关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
4.享受专委会专家提供的相关业务咨询;
5.参与会员单位之间互访交流活动;
6.在《中国物流园区发展报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园区专业委员会会员名录》刊登相关信息;
7.优先推荐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反映政策诉求;
8.参加全国物流园区工作年会等行业会议时享受会员待遇。
(二)收费标准
会员单位2000元;理事单位5000元;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副会长单位20000元。
(三)交费方式
请于2016年4月底前,将本单位应交会费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开 户 行:工商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    号:0200003609014431666
汇款备注栏请注明园区会费,并与于雪姣(18610081151)确认。
专委会联系方式:于雪姣(18610081151)
                陈 凯(18811446270)
                黄 萍(13301381866)
电 话:010—58566588-128/139/133
010—58566516、58566596
邮 箱:CFLPYQ@vip.163.com
传 真:010—58566588-128/138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