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物流园区:
受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委托,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开展示范物流园区评估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与要求
按照《关于开展物流园区示范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5〕1115号)有关工作部署,为加强对示范物流园区运行的监测分析,定期考核,建立有进有退的动态管理机制,提升物流园区示范工作的行业认可度和权威性,2019年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发函,委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示范物流园区在示范工作开展以来的进展情况、实际效果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系统评估。
二、评估对象
经《关于做好示范物流园区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6〕2249号)、《关于做好第二批示范物流园区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8〕249号)确认的56家示范物流园区。
三、评估程序
(一)提交评估材料
请示范物流园区做好评估材料的编制和填报工作。评估材料包括《示范物流园区评估报告》(文字版)和《2019年物流园区综合评价调查问卷》(数字版)(详见物联专园区字〔2019〕2号),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上述评估材料提交至中物联物流园区专委会。
(二)组织开展评审
中物联物流园区专委会组建示范物流园区评估专家组,制定相关评审标准和规则,遵循定性与定量评估相结合、书面材料评估与实地调研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对各示范物流园区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形成评估考核结果,提交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评估结果发布
2019年(第十七届)全国物流园区工作年会上通报评估考核结果并发布示范物流园区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四、评估材料编制要求
(一)总体要求
示范物流园区的评估材料是本次评估的重要依据。重点在于考察示范物流园区工作进展情况、做法成效与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针对性政策建议。内容要求真实可靠,数据准确无误,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立足实际,注重实效。请各示范物流园区按要求认真组织材料编制工作。
(二)《示范物流园区评估报告》编制要点
1.园区概况。描述示范物流园区的发展现状,包括区位条件、基础设施、服务能力、运营效率、社会贡献等方面(数据采用至2018年年底)。
2.主要做法。总结示范创建工作以来在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服务质量提升、组织模式创新等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突出近两年物流园区建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总结对区域发展、国家战略实施做出的贡献。
3.存在问题。示范物流园区在建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政策诉求。
4.经验体会。园区近年发展的主要经验体会以及示范特色。
5.园区发展方向与未来展望。
(三)《示范物流园区评估报告》版式、字数、格式要求
1.文稿以word版提交,总字数不少于8000字;
2.文内标题需要采用层级:一、(一)、1、(1);
3.正文使用小四宋体,1.5倍行距,段前空两格;
4.图、表按文章顺序排序,并配有标题说明文字。
五、材料提交
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示范物流园区评估报告》(封面加盖公章)与《2019年物流园区综合评价调查问卷》(加盖公章)word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中物联物流园区专委会邮箱(CFLPYQ@vip.163.com),并与陈凯确认。
联系人:陈 凯(010-83775683、18811446270)
于雪姣(010-83775685、18610081151)
杨宏燕(010-83775686、13810445663)
黄 萍(010-83775680、13301381866)
传 真:010—83775688
附 件:《示范物流园区评估报告》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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