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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批示范物流园区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8日15:21 中物联物流园区专业委员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对示范物流园区进行评估和组织开展第四批示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22〕813号),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第四批示范物流园区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合格的22个示范物流园区名单公示如下。

第四批示范物流园区公示名单

(共22个,按行政区划排序)

河北省  河北天环冷链物流产业园

      石家庄东部现代物流枢纽基地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鑫港源顺物流园

辽宁省  辽宁省德邻陆港物流综合产业园

      辽宁省海城市西柳物流园区

吉林省  吉林长春东北金属交易中心

江苏省  江苏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园

      江苏泰州高港综合物流园

浙江省  浙江湖州长兴综合物流园区

      浙江杭州深国际华东智慧物流城(杭州深国际物流港)

安徽省  安徽安庆大观区现代物流园

      安徽芜湖三山综合物流园

江西省  江西抚州海西综合物流园

      江西高安汽车商贸物流产业园

山东省  山东齐鲁正本物流园

青岛市  青岛国际陆港华骏物流园

河南省  河南周口港口综合物流园区

湖北省  湖北襄阳樊西商贸服务型物流示范园区

重庆市  重庆南彭贸易物流基地(暨重庆公路物流基地)

四川省  四川宜宾临港国际物流园

西藏自治区  西藏拉萨城投物流园

陕西省  陕西榆林象道国际物流园

公示期至2023年6月15日。公示期内如发现任何问题,请与以下联系人联系。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园区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杨宏燕(13810445663)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