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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物流园区调查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7日10:12

有关物流园区(基地、中心、公路港、物流港、无水港):
    为了解我国物流园区发展状况,我们先后于2006年、2008年和2012年进行了3次全国物流园区(基地)调查,并发布了《调查报告》。自2013年以来,中物联物流园区专委会连续每年开展 “全国物流园区综合评价”工作,并据此评选表彰“优秀物流园区”。201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政府部门将要组织开展“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创建工作。这些都是促进物流园区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需要可靠数据和真实情况做支撑。 为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中国物流学会决定开展“2015年全国物流园区调查和综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凡全国各地冠名为物流园区(基地、中心、公路港、物流港、无水港),占地面积0.1平方公里(150亩)以上,不论规划、在建、运营的实体单位,均在调查范围。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将第四次全国物流园区(基地)调查和2015年物流园区综合评价调查合并为一张问卷。内容分为评价信息、调查信息和自评报告三个部分(详见附件)。实际运营满一年(2014年1月1日前开业)以上的物流园区,三部分内容均为必填信息,填报信息不完整的视同放弃优秀物流园区评选资格;实际运营未满一年的,可据实选择填报。
    三、组织实施 此项工作由中物联物流园区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被调查企业的详细信息,仅用于调查报告的统计核算,不会对外泄露。希望各会员单位、物流园区积极配合,组织专人认真填报。特别欢迎地方政府物流工作牵  头部门、各地物流行业协会协助组织。
    四、结果发布 (一)《第四次全国物流园区调查报告》和《2015年物流园区综合评价报告》,将在2015年8月份左右召开的全国物流园区工作年会上公开发布。 (二)对于提交调查问卷的物流园区及协助调查的地方政府物流工作牵头部门、各地行业协会,将根据需要,提供定向对标咨询服务。 (三)作为2015年全国优秀物流园区评选依据,评选结果将在全国物流园区工作年会上发布,并对优秀物流园区进行表彰。同时推荐作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备选单位。
    五、问卷回收 本次调查只接收电子版。表格可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站(http://www.chinawuliu.com.cn/wlyq/)下载。请申报单位于2015年5月3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调查问卷发至中物联物流园区专委会。
    邮箱地址:CFLPYQ@vip.163.com。 联系人:陈 凯 (18811446270) 黄 萍 (13301381866) 电 话:010—58566588-128/133 传 真:010—58566588-138
    附件:《2015年全国物流园区调查及综合评价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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