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武汉生产服务型等30个国家物流枢纽纳入建设名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国家物流枢纽网络,促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通知,将武汉生产服务型等30个国家物流枢纽纳入建设名单。此次纳入建设名单的枢纽具有三方面显著特点:
一是紧密融合产业,推动枢纽经济发展。本次入选名单中,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共19个,占比63%。相关枢纽依托各自资源禀赋,不断提升服务能级,深入产业链条,打造各具特色的枢纽经济。宁波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围绕绿色石化、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等产业集群,布局供应链配套设施,提供物流集成服务,推动产业链提质增效。成都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依托农产品交易市场,强化大宗农产品集散与冷链物流等核心功能,拓展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构建“生产—仓储—流通”服务一体化、覆盖初级产品至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全品类供应链体系。
二是畅通国际物流通道,服务区域对外开放。相关枢纽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加强通道能力建设,为服务区域扩大开放贡献力量。哈尔滨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全力推进国际航线网络建设,打造面向俄罗斯和日韩的空中通道,“哈尔滨—哈巴罗夫斯克—首尔”航线实现跨境中转效率提升30%。巴彦淖尔(甘其毛都)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强化对蒙物流通道服务组织能力,不断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国际换装组织能力、流通加工物流条件等,打造向北开放的重要门户。
三是提升运行效能,助力降低物流成本。相关国家物流枢纽不断创新运行模式,通过流程优化、资源整合,提供效率更优、成本更低、质量更好的解决方案,积极发展适应我国国情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周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加强服务组织能力,开展基于“水水中转”的“内河+海运”接力运输模式,充分利用内河航运连接沿海港口资源,延伸全球水运业务,相较传统陆海联运,时间缩短约13%。沈阳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开展“中欧班列通关信息化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协调海关、铁路、场站等多方资源,提升多环节作业适配度,各方协同作业效率提升超过50%。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推动相关国家物流枢纽扎实推进建设工作,抓好《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明确的各项任务落实,培育提升国家物流枢纽发展综合竞争优势,充分发挥资源配置枢纽、组织运行中心和服务高地作用,“以点带面”加快完善现代物流组织运行网络和基础设施网络,推动我国现代物流规模化、网络化、系统化发展,构建“物流枢纽+产业集群”协同发展新模式,为系统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发展符合我国情以及大规模生产消费需要的现代物流体系提供关键支撑。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新一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有关工作部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确定并发布新一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广州、杭州、盐田等19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入选。此次纳入建设名单的19个基地,在健全冷链物流网络、满足居民消费需求、引领冷链物流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发展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一是健全冷链物流网络,实现全域覆盖。19个冷链基地纳入建设名单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数量达到105个,实现全国31个省(区、市)全覆盖,将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有力支撑“四横四纵”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网络建设,促进冷链物流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网络化发展。例如,曲靖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重点打造覆盖滇中城市群及滇东区域、链接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国家重要“南菜北运”组织中心、西南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和区域农产品战略保障中心;德宏(瑞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打造国际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协同补强沿边地区冷链物流发展短板,保障区域及我国面向主要方向进出口冷链物流需求。2024年,两地分别完成农产品集散及初加工处理261.8万吨和生鲜货物冷链进出口超38万吨。
二是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支撑城乡消费。相关基地发挥在冷链物流网络中的组织核心作用,推动城乡冷链网络双向融合,畅通特色农产品上行通道,服务高品质生鲜消费品进城,有效支撑城乡消费。例如,广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动与其他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间互联成网,串接整合广州都市圈及周边地区农产品生产、流通等冷链物流设施,加强干线支线冷链运输组织协同及信息互联互通,共建一体化冷链物流运作体系,2024年建成冷冻库、保鲜库等库容达206万立方米,实现肉类、水产品、果蔬、预制菜、医药产品等周转量超330万吨,有效满足城市及周边区域消费需求。
三是引领冷链物流数字化绿色化创新,支撑转型发展。相关基地积极推动存量冷链物流设施数字化升级,加大自动立体货架、智能分拣、物流机器人、温度监控等设备应用,鼓励使用绿色、安全、节能、环保冷藏车及配套装备设施,示范带动提升冷链物流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打造冷链物流领域新质生产力。例如,杭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基于“智慧交易市场”建设,共建共享智能仓储、数字月台等基地数字化平台,提升基地设施发展智能化水平,同时推动建设2.9万平方米屋顶光伏,形成光伏发电、储能与充电一体的“光储充”充电站,推动基地内新增货车优先选择新能源车,实现基地绿色低碳发展。
四是联通国内国际冷链物流网络,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相关基地充分利用地理区位、产业基础优势,构建服务国内产销、国际贸易的两大冷链物流系统,畅通冷链物流国内国际双循环。例如,盐田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发挥毗邻港口的交通优势,引导企业深度参与全球冷链产品生产和贸易组织,强化境内外冷链物流、采购分销等网络协同,构建国内外衔接的物流通道网络,满足海鲜、肉类、乳品、红酒等国内国际一体化冷链物流需求,提升冷链物流国际化发展水平,打造国际冷链物流门户枢纽。
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累计发布5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共105个基地,完成《“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确定的到2025年布局建设100个左右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目标任务。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指导各地高质量推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以点带面”不断提升冷链物流体系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网络化运行水平,有效提升冷链产品价值链,支撑城乡居民消费提档升级。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5〕9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能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成一批零碳园区,逐步完善相关规划设计、技术装备、商业模式和管理规范,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助力园区和企业减碳增效,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坚实有力支撑。现就零碳园区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加强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支持园区与周边非化石能源发电资源匹配对接,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探索氢电耦合开发利用模式。推动园区积极利用生物质能、核能、光热、地热、工业余热等热能资源,实现供热系统清洁低碳化。探索氢能、生物质等替代化石燃料和原料。
(二)大力推进园区节能降碳。推动园区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深入推进企业能效碳效诊断评估,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和日常监管,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设备。支持企业对标标杆水平和先进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鼓励企业建设极致能效工厂、零碳工厂。
(三)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鼓励园区加快自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布局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探索以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模式。支持高载能产业有序向资源可支撑、能源有保障、环境有容量的园区转移集聚,探索深度降碳路径。
(四)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统筹规划园区及企业空间布局,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促进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健全园区废弃物循环利用网络,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余压余热余冷、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
(五)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优化园区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系统推进电力、热力、燃气、氢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推动新建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完善园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加快运输工具低碳零碳替代。
(六)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支持园区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探索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机制,围绕低碳零碳负碳先进适用技术打造示范应用场景,形成具有商业价值的技术解决方案。
(七)提升园区能碳管理能力。支持园区建设覆盖主要用能企业的能碳管理平台,强化园区及企业用能负荷监控、预测与调配能力,为碳排放核算、源网匹配调节、电力需求侧管理、多能协同互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等工作提供支撑。
(八)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支持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围绕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给消纳探索路径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以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电力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电力系统稳定性。
二、保障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零碳园区建设,鼓励各地区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鼓励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零碳园区建设。支持园区引入外部人才、技术和专业机构,服务企业节能降碳改造、碳排放核算管理、产品碳足迹认证等。探索对零碳园区多能互补、多能联供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审批制度。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在零碳园区范围内创新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模式,探索实施区域审批或项目备案。加强新建园区、新能源电源、供电设施等用地用海要素保障。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零碳园区建设,持续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创新,在试点探索、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积极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各地区推进工业园区低碳化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建设零碳园区。国家能源局指导各地区加强零碳园区绿色能源供给体系建设和改革创新,推动园区供用能模式变革。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等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二)组织园区申报。在综合考虑能源禀赋、产业基础、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减碳潜力等因素基础上,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等推荐有条件、有意愿的园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基本条件见附件1),并指导园区综合分析项目可行性,测算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按要求编制申报书(大纲见附件2)。各地区推荐园区数量不超过2个,于8月22日前将推荐园区名单及建设方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三)扎实开展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对地方推荐园区的建设方案进行审核,统筹考虑产业代表性、综合示范性、碳减排潜力等因素,确定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对于纳入建设名单的园区,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工作指导,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开展省级零碳园区建设。
(四)加强评估总结。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期满后,由省级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自评估。自评估符合要求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评估验收(指标体系见附件3),通过评估验收的园区正式成为国家级零碳园区。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及时掌握本地区零碳园区建设进展,梳理总结经验,为相关行业、区域和其他园区低碳化改造探索有益经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
2025年6月30日
商务部关于印发《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近日,商务部印发《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共提出四方面16项政策举措,把国家级经开区工作放到中国式现代化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力争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新的示范。
其中,涉及经开区物流设施建设的政策共2条,摘录如下:
推动外贸多元创新发展。支持在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全球集散分拨中心、国际物流枢纽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及区内企业布局海外流通设施。
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允许国家级经开区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除外)、物流仓储用地(三类物流仓储用地除外)和研发设计用地合理转换,适度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 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再推出一批改革措施、落地一批创新试验、深化一批开放举措,更好发挥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引擎作用和在全国一盘棋中的辐射带动作用。
《意见》提出,创新提升服务贸易。支持综合保税区外的重点企业开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符合环保要求的“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试点。研究增加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指定出入境口岸和靠泊点。进一步扩展国际快递业务(代理)经营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区域。完善国际文物交易领域通关便利、货物监管、仓储物流等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更好满足消费领域金融服务需求,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挖掘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提升消费供给效能、优化消费环境和政策支撑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
《意见》提出,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交通、物流、仓储、供应链等商贸流通项目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骨干市场设施、冷链物流基地、乡镇商贸中心、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改造升级,加快推进数字化商品流通建设,降低综合物流成本和终端消费成本。做好航运企业金融服务,提高海运、水运信贷供给,支持建设国际海运、内陆水运物流网络。深化信息协同和科技赋能,结合商业应用场景,为商贸、物流、供销企业提供资金结算、财务管理等综合服务。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关于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6月27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30年,港口综合运输枢纽作用明显发挥,集疏运体系更加完善,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实现铁路进港100%覆盖。《意见》提出:
激发市场经营主体活力。引导港航企业延伸上下游业务,提供多式联运、物流分包、仓储配送等“端到端”供应链服务,向全程物流经营人和综合运输服务商转型。
推动港产城协同发展。鼓励内河港口企业拓展港口市场腹地,促进大宗商品交易、农产品加工、跨境电商等上下游产业发展。加强内河航运与重点临港产业、物流业的衔接,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短支航道“通港达园”。
6月27日,为有效发挥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在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中的支撑带动作用,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了《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基础设施类项目范围为各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现代化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铁路、公路、现代化机场、水运、现代水网、城市轨道交通、现代物流、新型基础设施、安全应急设施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促进消费提质增效,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6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培育“人工智能+消费”。支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无人商业配送和物流无人车应用。
6月13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等7部门联合发布《重庆市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从现代化集疏运体系建设、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五方面,提出22条政策措施。
其中,有关物流枢纽园区建设,《若干措施》提出:
深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支持工业、物流、加工等园区整合内部物流需求。支持国际航空门户枢纽建设。
支持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聚焦“4656”现代化集疏运体系建设,谋划一批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国家物流枢纽等重大补短板、锻长板项目。
创新多式联运服务产品。支持在大型铁路货场、综合货运枢纽建设提箱还箱点,推动内外贸集装箱循环共用。
支持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支持在物流枢纽节点、综合保税区设立专业化国际分拨中心。
支持国家物流枢纽提档升级。制定出台重庆市建设国家物流枢纽经济区、国际物流枢纽中心等实施方案。完善物流枢纽运营调度管理机制。
实施大宗商品精细物流工程。制定出台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支持重要港口、物流枢纽、生产基地布局建设粮食、能源、矿产等大宗商品混配中心和中转储运基地。
培育壮大现代物流市场主体。支持运营主体参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等国家级物流领域试点示范。
支持物流绿色化发展。支持物流枢纽、铁路场站等节点建设超充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
大力培育低空物流经济。支持城际、城市无人机干支线运输、末端配送,拓展枢纽快递转运、生鲜城际半日达等场景。
推动物流数据开发利用。支持海关、铁路、水运、航空等部门数据深入对接数字陆海新通道等口岸物流信息化平台,引导枢纽节点等各类经营主体数据接入,促进“铁水公空”多网数据融合。
6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货物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铁路货运量、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比力争分别提高至3.5%、32%左右,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不低于15%,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力争降至13.7%左右。
《方案》围绕提升综合运输组织效率、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建圈强链、健全完善物流枢纽和通道网络、培育发展物流新质生产力、强化政策支持五个方面提出20条举措。其中,涉及物流枢纽园区的政策共7条:
提升大宗商品物流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市(州)申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支持物流枢纽布局建设大宗商品接卸、储备、交割等配套设施。推进适宜的大宗商品在工厂园区等入箱。
推动国际物流提质增效。加快“亚蓉欧”国际铁路大通道建设,扩大“澜湄蓉欧”“越桂蓉欧”“中老泰马”班列开行规模,建立“1+3+N”成都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枢纽体系,加快跨境公路运输集散中心等货运枢纽港站建设。
优化物流枢纽设施布局。积极争取更多城市开展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继续支持省级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统筹优化铁路物流场站布局和功能。推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打造“两场一体”全球性航空货物转运枢纽。支持成都建成全球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承载城市,支持自贡、南充建成全国性邮政快递枢纽承载城市。
推动物流与生产力布局协同发展。一体规划、同步推进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和物流设施布局。支持探索“产业集群+物流枢纽”协同发展模式,建设国家物流枢纽经济区。
加快物流绿色化转型。支持货运场站、仓储设施绿色化升级改造,开展零碳运输线路、零碳物流园区、零碳码头试点。
强化资金支持。加大铁路货运、内河水运、物流枢纽等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输结构调整的资金投入。
加强用地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仓储设施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和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
6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从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健全完善物流体系、促进产链融合发展、发展智慧绿色物流、加大政策支持等五方面,降低物流运输成本、运行成本、组织成本与管理成本,降低企业投入成本,共提出17条具体政策措施。
《实施方案》中,从通道能力建设、服务能级提升、数智化发展、政策支持保障等方面对物流枢纽园区的建设提出重点任务:
提升国际物流通道能力。深度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强与沿线枢纽双向货源组织合作,推动“重去重回”铁路班列和公路货运专线常态化运行。
提高枢纽服务能级。深入推进银川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建设,推动现代物流和特色优势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集装箱堆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枢纽集疏运体系,提升物流枢纽服务水平。
推动物流数智化发展。推进传统物流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快智慧公路、智慧物流枢纽、智慧物流园区等建设。
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专项资金,支持物流枢纽、城郊大仓基地等重大物流项目建设。